校企合作单位及校友 图书借阅管理办法

一、借阅资格与权限

1.注册要求:校企合作单位及校友需提供有效的工作证明和身份证件到图书馆进行注册,办理临时借阅证后方可获得借阅权限。

2.借阅有效期:临时借阅证有效期为1年。

二、借阅册数与期限

1.借阅册数:可借阅5册中文图书。

2.借阅期限:借阅期限为30天。在书籍到期前一日,可以办理一次续借手续,续借期限为1个月。

三、借阅流程

1.借阅方式:携带借阅证,可直接前往图书馆自助办理借阅图书业务。

2.归还方式:可以选择通过图书馆各阅览室或者指定的24小时自助设备归还图书。

3.假期借阅:需在6月20日、12月20日后办理假期借阅手续,方可保证所借图书不逾期,确保借阅的连续性和便利性。

四、逾期与赔偿

1.逾期处理:对于逾期未还的图书,图书馆将按照相关规定收取0.2元/册/天的逾期费.

2.损坏或遗失赔偿:如果损坏或遗失图书,需要按照图书馆的相关规定进行赔偿,具体赔偿办法将根据《图书馆图书流通借阅管理办法》执行。

五、特殊规定

1.珍贵资料与特藏书:部分珍贵资料和特藏图书仅供馆内阅览,不提供外借,以确保珍贵图书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

2.工具书与参考书籍:各类中外文参考工具书及检索工具书不外借,只供馆内阅览,方便更多读者查阅和使用。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借阅记录审核:图书馆将定期对校企合作单位人员及校友的借阅记录进行审核,对于违反借阅规则的行为,图书馆有权暂停或取消其借阅权限,以维护图书馆的正常秩序和资源的合理分配。

2. 版权规定遵守:校企合作单位人员及校友应自觉遵守图书馆的版权规定,合理使用图书资源,尊重作者的知识产权,促进知识的传播和交流,共同营造良好的阅读环境和学术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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