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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级新生使用校园一卡通借阅图书的通知
2016年10月20日 00:00  点击:[]

2016级新生:

新生校园一卡通与图书馆文献信息管理系统对接工作已经完成,即日起可使用校园一卡通借阅图书,现将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 校园一卡通上的学号即为读者的证件号。

2. 读者持本人校园一卡通可在图书馆三楼科技图书借阅处、四楼社科图书借阅处免费借阅图书,可在五楼期刊阅览室、六楼教工阅览室免费阅览书刊。

3. 学生一次最多可借10册图书,借阅期限为30天,借阅图书后请务必留意图书的归还期限,超期还书按照0.20元/天/册的规定刷卡交纳滞纳金。如需续借,请在网上或者到馆办理续借手续。

4. 校园一卡通只限本人使用,任何人不得随意将其借给他人,由此引起的图书丢失、损坏、借阅超期等相关责任问题由校园一卡通所有人承担。

5. 校园一卡通只能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自动失效。

6. 如丢失校园一卡通,应立即挂失,因未能及时挂失产生的相关责任问题由所有人负责。

7. 个别补录的学生或有卡无信息(包括照片)的读者到本馆五楼信息技术服务部注册信息后方可使用校园一卡通借阅图书。

图 书 馆

201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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