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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阅览室工作规章制度
2020年12月03日 11:23  点击:[]


一、教工阅览室(样本库)、外文阅览室管理制度

⒈本室陈列的图书资料供全院师生阅览,一律不外借。

⒉不准带包和本人书籍等其他私人物品进入阅览室。

⒊要爱护书刊,如有勾画、撕页等,视情节严重程度按本馆的《藏书保护与管理规章制度》予以处理。

⒋如需复制,请到五楼综合业务部。复制资料时,须小心复制,以免损坏,不得全书复制。

⒌要保持室内肃静整洁,不准吃带皮、核的食物,不准乱扔纸屑,不准随地吐痰和大声喧哗。

⒍要讲文明、讲礼貌,讲普通话。

二、期刊阅览室管理制度

⒈期刊阅览室陈列的各类期刊供全院师生阅览。

⒉阅览室实行开架阅览,读者一律凭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及校园一卡通入内。新生无校园一卡通可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入阅览室阅览。

⒊师生凭证进入阅览室,不得携带书包(包括塑料包)、教材及其它书籍,可携带笔记本。随身物品可存入阅览室外的存包柜。

⒋读者一次只准取一种(册)报刊阅览,阅毕还架后方可再取。

⒌本室文献只限室内阅读,未经允许不能带出室外。对有特殊借阅需求的教师,得到馆长批准后方可借出报刊阅览。

⒍要爱护报刊,严禁在报刊上圈点勾画,更不得撕剪。损坏报刊,视情节严重程度按本馆的《藏书保护与管理规章制度》予以处理。

⒎如需复制,请到五楼综合业务部。复制资料时,须小心复制,以免损坏,不得全书复制。

⒏要保持室内肃静整洁,不准吃带皮、核的食物,不准乱扔纸屑,禁止吸烟、随地吐痰和大声喧哗。

⒐要讲文明、讲礼貌,讲普通话。

三、科技(社科)借阅处借阅须知

⒈借阅处采用一体化的图书借阅方式,所陈放的图书供全院师生阅览、借阅。

⒉请读者凭本人校园一卡通进入借阅处,随身物品(书包和其他书籍等)请存放在存包柜内。

⒊阅览后的图书请放在指定的地方(还书处),不准私自带出馆外,如需借阅,请通过馆员办理借阅手续。

⒋要爱护书籍,如勾画、撕毁书刊,按本馆的《藏书保护与管理规章制度》予以处理。

⒌要保持室内肃静整洁,不准吃带皮、核的食物,不准乱扔纸屑,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借阅期间请把手机设置成静音,不得接打电话,不准大声喧哗。

四、图书馆借阅制度

⒈本馆使用“汇文文献信息服务系统”,凡本院教职工、学生需持校园一卡通借阅图书。

图书借阅证只限本人使用。师生一次最多可借图书5册,借阅期限为100天;学生一次最多可借图书10册,文借阅期限为30天。

⒊借阅者必须按时归还图书。凡图书到期需要继续使用者,需办理续借手续,只能续借一次。

⒋不按时归还图书者,按相关规定交纳滞纳金。

⒌批注、污损、撕毁和遗失图书者,视情节严重程度按本馆《藏书保护与管理规章制度》处理。

⒍借到图书后请先检查,如发现污损、缺页等情况请及时要求更换或加盖印章,否则按本人损坏处理。

⒎每学期假期借书前所借的图书,放假前必须重新办理借阅手续,否则按超期处理。寒、暑假期借阅的图书,读者需在开学2周内还清,否则按超期处理。

⒏学生毕业离校前必须还清所借图书,否则不予办理相关离校手续。

⒐调离、退休的教职工,离校前应办理还书手续,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本校教职工死亡后其所借的图书应由其家属或相关人员予以还回,否则按本馆《藏书保护与管理规章制度》从相应的资金内扣除书款。

⒑不准带包及本人书籍等物品进入借阅处。

⒒本馆借出的书刊,如因特殊需要,经领导批准,可随时调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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