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安全保卫规章制度


一、重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为预防和控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一旦发生重特大事故后能有条不紊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或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组织机构

由馆长任组长,各部主任任副组长,抽调相关人员任组员,组成图书馆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㈡突发事件报告联络单位和领导

图书馆在岗值班领导;

图书馆应急小组成员;

学院值班领导;

学院保卫处。

㈢事故处理

发生重特大事故时在场的工作人员必须做到:

  1. 发生重特大事故时,工作人员必须保持清醒头脑,及时向馆领导或各部主任报告。

  2. 在馆领导指示下,在第一时间内向学院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汇报,事后报书面材料。

  3. 发生火灾时,应急时启动报警装置,并及时进行救灾。

  4. 发生失盗等治安事件时,应保护现场,及时向保卫处或当地派出所进行报告。

  5. 如发生跑水、漏水问题或其它事情通知后勤管理处进行处理。

    ㈣应急疏散与自救逃生

  6. 发生重特大事故时,在岗所有工作人员应沉着冷静,临危不惧,听从指挥,有秩序地组织读者疏散,确保人员顺利到达安全地带。

  7. 如发生火灾,工作人员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应立即动用馆内配备的灭火器和其它灭火设备进行扑救。

  8. 工作人员及时打开所有安全出口通道,指导所有读者或工作人员安全逃生。

  9. 事故发生时采取必要的措施挽救人员和财产。

    ㈤其它事宜

  10. 出现自然灾害时,馆内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及时到位,组织人员疏散或躲避,并组织救险。

  11. 与保卫处协调工作,保安人员全天24小时值班,加强巡视,确保图书馆不出现重特大事故。

    二、消防安全责任管理制度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强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保障我馆公共财产和职工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2. 图书馆防火安全工作实行由馆领导、部门主任负责的二级管理负责制度,设立治安防火委员会,负责全馆的消防安全工作,各部门设立一名安全员,协助部门主任工作。

  13. 馆员实行工作岗位防火责任制度,分别负责所有在办公室、柜台、库房的防火工作。

  14. 馆员要做好经常性的防火工作,认真执行防火制度,坚决查处违章问题,确保防火设备的完好。遵守自己的工作制度,服从领导的管理,如贻误工作,发生问题,追究其责任。

  15. 要普及消防知识,提高馆员素质,熟练掌握消防技能。

  16. 坚持贯彻实施各项消防安全制度,认真作好自查和防火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要做到“有检查、有落实、有监督”。各部门要坚持按期防火检查,每周检查一次,要做详细记录,对检查出来的问题、隐患及时整改或上报。

  17. 认真作好防火重点工作。馆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不得私接电线电路,不得临时拉线,不得在馆内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者重罚。

  18. 消防器材要有专人管理,不丢失损坏,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加强防火灭火的能力。加强防火档案管理,严加保密,不得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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