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自习室使用管理办法


⒈自习室为全院学生自习所用,一律不许用书包、坐垫、书本等物品占用座位,更不允许一人占据多个座位。

⒉个人物品请随身携带,做到人走位空,丢失物品责任自负。

⒊要保持室内肃静整洁,不准吃带皮、核的食物,不准乱扔纸屑,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上自习期间请把手机设置成静音,不得接打电话,不准大声喧哗。

⒋爱护自习室设施设备,不得私自挪动阅览桌等。

⒌严禁在桌椅、墙壁上涂抹、刻画。不得在窗户上粘贴图纸拓图。

⒍请自习者自觉遵守以上规则,有违反者,将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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