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设备维护保养、系统管理与网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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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书馆计算机设备维护保养与网络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我馆内部计算机网络系统的管理,使我馆现有的图书信息资源达到共享和充分利用,本馆对各科室计算机的使用实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管理制度,实行专人负责和管理,责任到人。并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⒈做好各计算机工作处的环境卫生,包括:计算机、桌面、地板、窗户等清洁工作。

⒉要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学院有关计算机使用和网络方面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计算机操作规程,爱护计算机和网络设备。

⒊计算机是工作专用设备,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挪作它用,不得在工作时间进行聊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其他活动。

⒋不得随意更改计算机及网络设置。包括CMOS、显示模式、分辨率、机器名、IP地址等参数,如确需更改须经网络管理人员同意,并在网络管理人员的指导下操作。不得随意移动计算机,不得任意插拔联机电源插头或信号线插头。

⒌不得使用未经杀毒的U盘等移动存储设备,不准打开来历不明的电子邮件,以免带入病毒。若发现来历不明的电子邮件应及时删除。要经常检查计算机是否感染病毒,若发现计算机被病毒感染,应及时杀毒或报告网络管理人员。不得安装来历不明的系统、应用、游戏等软件。

⒍不得恶意访问和攻击网络服务器和他人计算机;未经允许不得阅读他人文件、文档、电子邮件;不得滥用网络资源;不得制造和传播计算机病毒;不得利用本网络系统制作、传播、复制有害信息,对反动、黄色的站点应予以屏蔽。禁止破坏网络数据、网络资源,禁止在网络上进行恶作剧行为。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网上违法活动进行查处。

⒎要自觉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不得在网上发布、传送携带有关国家秘密的信息;不得在网上发布或传送有损国格、人格或具有威胁性、不友好的信息;不得利用网络接收和散布思想内容反动、不健康的信息,如收到有关此内容的电子邮件或消息,应及时删除,不得散发;不得利用网络窃取别人的研究成果等受法律保护的资源。

⒏维护人员在对关键数据进行操作时,应首先做好数据的备份工作,确保数据安全。未经馆长同意,不准将馆内的所有软件和数据复制给外单位人员。馆内设备不得擅自更换或作其他用处,如需调整必须经馆长同意后方可进行。设备管理由综合业务部具体负责,维护工作由信息技术服务部负责。一旦计算机发生故障,应立即报告技术部,以便及时处理,保证业务工作顺利进行。如故障较为严重,还应做好详细的记录。

⒐计算机运行时工作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工作结束后应随手关机,并罩好机器,放好各类物品,计算机主机及键盘附近不得放置水杯、餐具、饮料等物品,对计算机要定期除尘,保持清洁。下班前应关闭所有的电源开关。

⒑做好防火、防盗、防潮等安全保护措施,保持计算机良好的运行环境,做到布线合理、规范,物品存放有序。

违反以上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

二、图书馆集成管理系统使用细则

⒈服务器的开、关

⑴服务器必须由系统管理员负责开、关和维护。开机时要先开显示器,后开主机(关机时相反),以保证机器的正常运作。开机登录后必须注意维护,待机器稳定后再做别的工作,以防止机器出现意外故障。

⑵服务器中装有图书馆集成管理系统,故不得在服务器上做任何与集成管理系统无关的操作,以防数据丢失,甚至损坏系统。

⒉图书馆集成管理系统

⑴图书馆集成管理系统(汇文)的维护主要由系统管理员负责。每位工作人员必须各自保管好进入“汇文文献信息服务系统”的工号、口令。须使用自己的工号、口令进入业务系统,不得擅自进入他人账户,以免错误操作造成工作秩序紊乱或系统瘫痪。新进工作人员由系统管理人员为其注册工号、口令和开通使用权限。禁止馆外人员操作计算机(电子阅览室除外),非职责内人员未经许可不得上机操作。

⑵进入系统的具体办法:工作人员打开工作站并确定与网络联接后,进入管理系统,输入代号和口令后,即可使用。

⑶系统的使用方法:工作人员打开系统后,用鼠标双击自己所使用的功能模块,打开一个下拉式菜单,选中所要进行的操作,用鼠标单击即可。

⑷由于各部门分工不同,所以各部门工作人员只具有使用与本部门工作有关的功能模块的权限。如阅览部/流通部只能使用流通、阅览两项功能。但考虑到实际工作的需要,在特殊情况下,经过馆领导的同意,可以授予多人使用某一个或几个模块的功能,而不受部门的限制。典藏功能由于考虑到数据的维护,所以只有少数几个人具有使用权限;删除数据的权限只给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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